全国总工会将在今年“五一”表彰一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经过层层推选,我省已确定了初选名单。按照全总的评选要求,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名单全文见二版),如有意见,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西安市莲湖路389号,邮编710003,传真:029—87340231)。
陕西省总工会
200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