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劳动监察总队发出签订劳动合同告知书
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本报讯 针对春节前清理解决农民工工资所暴露出的建筑业企业普遍存在的拖欠工资问题,今年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将以解决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为重点,从源头上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为此,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发出《关于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告知书》。
《告知书》要求:一、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二、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关协议、合同内容时,应对农民工权益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出现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的问题,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上半年完成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建筑企业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样本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四、加强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在今年4月份前开展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中,把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列为重点进行检查;在今年三季度全面对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逾期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从严处理。 本报记者 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