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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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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电力局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暖民心

本报讯 潼关县电力局真诚快捷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受到代表和村民的称赞。2004年2月,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03年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4月22日,该县电力局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转来王有前等十名代表提案:反映县电力局在农网改造中,未将安乐乡马吉一组、毛沟七组列入农网改造之中。致使两组群众生活照明电费每千瓦时高达1.1元至1.5元。要求电力部门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农网改造,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接到代表提案后,局长侯升旗立即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网改督办组、协调组、施工组。兵分三路,责任落实到组,各负其责,以最快速度,保质保量,尽快施工,毛沟七组、马吉一组相继通电。电价下降为0.49元。 卢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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