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签集体合同对吗
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职工要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可行政领导总是回避,职工问急了,他说不签又不违法,搞得职工无可奈何。请问国家集体合同有何规定,企业是否可以签订也可以不签?
宝鸡 于民
于民同志:
首先明确告诉你,你方领导的观点是不对的。
《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劳动法》中的“可以”是授权性规定而不是选择性规定,工会或职工向企业提出了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企业方面就应予以接受,如果因此发生了争议,可提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条例》的规定比《劳动法》的规定更进了一步,也就是说企业都应建立此项制度,所以,企业不是可以签订也可以不签订集体合同。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