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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5月11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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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在企业改革中应履行好两大职能

2004年是国企的改革年,企业的改革涉及到经济的发展、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等方方面面,职工是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国企改革成败的关键。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企业改革中工会应发挥什么作用,笔者曾作为工会干部亲自参加了本县的几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我认为在企业改革中工会要发挥作用,必须履行好两个职能,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职工的信任和拥护,才能促进改革的顺利推进,才能体现工会在企业改制中的有为。

一是履行好监督职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企业改制中工会应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作用,切实监督企业搞好改制过程中的厂务公开,做到改制的全过程监督。如企业的改制形式、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办法等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充分酝酿讨论通过,安置方案、资产审计结论、资产处理情况、职工的档案工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职工安置结果等都要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二是履行好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因此,在企业改制中,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敢于维护职工的利益,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为职工说话,切实保障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社会保障、基本生活和实现重新再就业的权力以及其它政策规定等。工会只有敢于多为职工说话办事,才能体现工会存在的价值,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得到职工的信任和拥护,得到社会的认可。 ■张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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