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业破产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强化职工利益保护
■《企业破产法》的指导思想是:第一,立足我国国情和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中国特色;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将国际经验与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充分反映我国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和解决现实问题。第二,统一适用于各类企业组织。第三,建立优胜劣汰和陷入困境企业的挽救制度。第四,公平保护破产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第五,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第六,维护破产法律制度的统一。
■草案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类型,包括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
■企业破产后,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其他费用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详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