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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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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先斩“食物链”

·鲁宁·

6月20日上午9时起,7个执法部门,20万名执法人员统一上路治超载。这是超载成为运输业顽症以来最大规模的全国统一“治超”行动。

尽管“治超”的成本不菲(以每人每天80元工资、奖金加补贴计算,每天现价成本1600万元。按公布的计划,“治超”要持续一个阶段,其静态总成本就是1600万元乘以“治超”总天数),但其对于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恢复公路“正常寿命”都是很有必要的。笔者只想提醒上路执法的部门想一想:超载何以久查不禁、越查越多?如果换成市场思维看,答案就一目了然:超载的背后有一条不正常的“食物链”。

窃以为,违章超载久禁不绝,其成因恰恰与多个部门多头执法——靠车养人大有关联!

按现有行政权力边界,交通部门管修路,公路部门管养路,交警负责交通安全……各方若各尽其责,路上的事儿倒也不麻烦。问题是路和车、车和人、部门与部门之间有许多事儿没法划清边界——多头执法势必导致相互为利。结果原本统一完整的管理内容被人为“切割”,并不断冒出新的执法主体。

对车的“三乱”就这么出现了。所有的收费最后都得摊到司机的头上,逼着司机只能超载跑运输。一辆额定载荷10吨的车不拉上20吨的货,司机就甭想养活老婆孩子。

这样说决不是信口开河,有交通部财务专家专项成本稽核结果为证:一辆10吨车,装10吨煤从太原拉到山东龙口,缴完各项“买路钱”,纯利润还剩9元。若超载30%,才有利润780元(中间还须扣除因超载引起的“额外折旧费”)。

一辆车该养多少人?一辆车要养多少人?如此分析下去,超载与罚款,谁也离不开谁。因此,“治超”治司机没得说,但须坚决取缔“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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