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八年前的集资款何时发还
八年前,西安市解放门街办的16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单位集资建房。但八年过去了,房没建起来,集资款也难以退还……
在单位资金短缺的前提下,通过集资的方式筹措建房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不失为职工办实事的有效举措。实事就要办好,办不好就远离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干部职工自然会意见纷纷。
近日,记者接到西安市新城区解放门街道办事处机关参与单位集资建房的干部职工的投诉。他们在投诉信中说,1996年11月他们就参与单位的集资建房,每人按职务不同,分别交了五万或六万的集资款,但八年时间已过去了,他们苦盼的房子不但没有建起来,集资款也不知去向。八年来,他们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次又一次地找领导询问,什么时候能退还集资款,答复总是“快了”,可事件总没有进展,其中还有几位同志去世了,退款之事仍遥遥无期,大家不禁在问:到底什么时候能退还他们的建房集资款?
7月5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尚勤路600号的解放门街道办事处会议室见到这些写信反映问题的职工,共有十余人,他们是集资职工所推选的代表。记者看到他们大多数人已退休,有的已白发苍苍,有的重病在身,有的行走不便。
据这些职工反映,1996年11月办事处原主任张怀成、副主任李安立等要求大家集资建房,并要求愿意参与集资建房的人在3天内把钱交齐。大家通过凑、借、挪,甚至贷款的方式,很快把钱交了上去。当时参与的机关干部职工有70余人,后剩下60余人,总计有300余万元的集资款。钱交了以后,街办领导便告诉大家,到1997年底肯定能拿到房门钥匙。当时大家还高兴地赞扬街办领导为大家办了一件大好事。
然而不久,这件看似大好的事就变成了坏事。大家一年接一年地盼住新房,可希望一年又一年地落空。原先要求大家集资的领导退休了,还不见新房的影子。现在许多参与集资建房的老干部、老职工仍租住在黑暗、潮湿的简易楼里。有的干部子女已成了大龄青年,就因住房条件拥挤不能结婚;有的面临拆迁,却要不回集资款。
这件事就这样一直被拖着,更令这些老同志伤感的是:个别身患重病的人已离世,他们在给子女的遗嘱上都写着“讨要集资款”的话。
记者随后就集资款之事采访了解放门街办主任毛安政。毛安政承认有这件事,并谈了他对此的看法。毛主任说他也是集资人之一,现在看来建房是没有希望了,退还集资款也比较难办。这是前任领导手中办的事,许多情况他并不了解,要不来钱,他和大家心情一样着急。毛主任还表示,作为街办领导,他们有责任为职工讨要血汗钱,新城区委区政府对此事也很重视。由于时间长了,加之情况复杂,现在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街办会全力以赴为职工讨要集资款。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