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地下保单”在国内蔓延
暗流涌动
什么是“地下保单”?按照保监会的界定:非法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境外(主要是港澳)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的保单;境外地区的保险公司派推销人员到内地销售保单,内地人员实施为境外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行为;境外地区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到内地实施向内地居民宣传、介绍境外保险公司的产品,教唆内地居民到境外签投保单的行为。
“地下保单”所涉及的产品有寿险和非寿险,但主要是寿险。其实境外保险公司违规向内地销售“地下保单”,10多年前就出现在广东、福建等地。2003年以来,“地下保单”有向内地渗透蔓延之势。
据业内人士估算,在香港每年近400亿港元的保险费收入中,约有三分之一来自内地。
产品诱人
良好的服务,以人民币交费,出事理赔以美元支付,这是不少人对“地下保单”的印象。而险种多,保单功能全往往是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非法展业的“杀手锏”。从内地发现的“地下保单”分析,境外保单中除有人民币保单外,还有外币保单,这无疑为那些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学习的人提供了方便。有些港澳和国外的保单甚至具有抵押担保功能,可以用来购房、购车、置业等等。此外,由于内地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管理水平不高,给客户的投资回报率根本无法与境外保险公司相比。
暗藏风险
但是,虽然境外保险公司的产品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但隐藏着多种风险。首先是法律风险。境外保险公司保险单中的保险条款与内地有很大的不同,一旦发生歧义,理赔纠纷难免。如发生争议,投保人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
其次是理赔风险。即使保单经公司确认有效,一旦出险申请理赔,将难以操作。
再次是服务风险。在内地没有设立合法的保险营业机构,投保人办理保单业务一般只能通过电话与原推销人员联系,一旦原推销人员离开保险公司,其续交保费和出事索赔便难上加难。(熊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