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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7月14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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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个人不缴失业保险费

百事通先生:

你好,我是户县某厂职工,于两年前下岗,我不知道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请给予回答。

西安户县 王平

王平同志:

根据陕劳发[2000]58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本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以所在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原行业统筹企业下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当年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个人不缴费。■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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