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4年08月02日
头版
01

国家税务总局:

绝不能越权减免税

据新华社电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税务系统要依法认真做好减免税审批管理工作,绝不能越权减免税。

谢旭人说,要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税务机关要主动做工作,避免其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