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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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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安全许可证企业将被断电

本报综合消息 笔者日前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煤矿等六个高危行业产业703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必须在2005年1月13日前完成,到时仍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将被断电,矿山企业不予提供炸药。据介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我省将通过对六个高危生产行业703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坚决淘汰一批生产工艺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目前,省上有关部门正在起草《陕西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办法》,即将报省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

到2005年1月13日,凡是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准供电,不得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证照,对矿山企业不得提供炸药,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的,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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