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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8月30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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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准退休”职工吃亏

一言

笔者最近了解到这样一种现象:某国企由于经济效益不太好,长期拖欠社保部门的社保金数百万,致使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不能按时退休,还在继续上义务班。有的拖延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准退休”职工对此颇有怨言。

据了解,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也不是一两次了。今年4月份,该企业有一批符合有毒有害条件可以提前退休的职工,有关部门也审查过了,至今仍在上班。每当这些职工询问企业劳动部门时,回答总是快了快了,再等等。

笔者认为,上述情况是明目张胆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职工按年龄退休,天经地义。由于企业的原因,在退休时又卡着职工,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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