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模拟现场”洗清弱女奇冤
文/叶叶
欲哭无泪:走过生死线后在仁义的忍让中被“凶手”反戈一击
2000年12月11日下午3点多,在行人如织的广州永和经济开发区附近,两辆牌号分别为粤A38129、粤A08018的扬子牌子弹头中巴客车的司务人员发生激烈争吵,继而粤A38129车主兼司机曹军带领弟弟另一中巴司机曹明海等一班人,冲上粤A08018中巴上将司机和票务员打伤。该车车主杨继兰和丈夫王选清赶紧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刚到地方,曹军开始驾车远去,这时王选清便启动自己的中巴车拉上妻子冲上去紧急追赶。十几分钟后,王选清驾车远远超过曹军的车后停在一边,这时杨继兰下车站在路的中央等待曹军的到来。
曹军发现杨继兰站在前面拦截,便将车速减了下来。人与车的距离在慢慢地拉近,当车头就要靠近到她的时候,杨继兰终于松下一口气。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可恶的汽车冷不防地加速了,这时杨继兰快速地闪向一边,在身体猛然失衡的情况下本能地抓了一下汽车的后视镜,这时她感到曹军迅速地向左打轮,瞬间她的左腿和下身部位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杨继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瘫倒在地。
曹军驾车疾速而去,杨继兰的丈夫赶紧跑过来。他发现,已经休克的妻子的左腿和下身已是一片血肉模糊。他赶紧抱起妻子,驾车送往广州电力医院……当时,杨继兰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骨盆粉碎性骨折、左髋关节骨折、耻骨上下支骨折、膀胱等器官多处破裂、左大腿内侧皮肤大面积缺损,并有黑色的类似烧焦的严重伤痕。
第二天,杨继兰终于苏醒过来,她对前来问询情况的交警十分吃力地说:“……曹军突然加油门,我在躲闪时好像被车的什么地方猛地撞了一下,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时,曹军的公司领导及杨继兰的公司领导都出面说:“这个纠纷还是调解好了,让曹军在经济上补偿,就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现在交通部门正在整顿拉客的不良秩序,这事搞大了对公司也不利。”加上曹军本人的态度很好,善良的杨继兰表示同意了。
但第五天,交警通知王选清说:“根据曹军和目击证人的描述,在这场事故中,杨继兰是从你门自己的车上跳下来摔伤的!现在我们正在调查之中……”
短短几天,事情的发展竟发生了180度的逆转。杨继兰听到这个消息后,气得一下子昏了过去。
二审败诉绝望后要用生命最后一拚
此时,曹军和公司早已拒绝再支付治疗费,为了治病,王选清向当地的老乡借了几万元钱,但还是不够,杨继兰不得不低价将中巴车转买给别人。同时将曹军及其公司告到了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
当法院刚刚立案的时候,杨继兰需要做第三次手术——对左腿皮肤进行植皮。此后,杨继兰转到了中山第三医院做进一步治疗。不久,杨继兰又在中山三院做了第四次手术,安装人工髋关节。医院领导十分同情她的遭遇,最大限度减免费用,手术非常成功,此后杨继兰终于可坐起来,经过一段艰难的训练,也可以拄着双拐慢慢走路了……2001年7月26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被告曹军说:“杨继兰的伤是从自己的车上跳下去摔伤的。”而他的亲戚胡俊杰也为此作证:“我驾驶(曹军弟弟的)中巴车,在后面看到杨继兰从自己的车上跳下来,立即摔伤了……”法官在庭上出示了交警队的痕迹检验报告:“曹军的车上没有与行人发生碰撞所形成的痕迹,两侧后视镜完好无损。”法庭上,曹军表示要反诉杨继兰,要求其停止对自己的诬陷,并返还当初为杨继兰支付的治疗费用!一个月后,法院下达判决:驳回杨继兰的诉讼,并由其承担诉讼费用。
杨继兰没想到自己面对法律讲真话,最后竟得来的是一起无法挽回的冤案。此时他们早已山穷水尽,为了治病不仅花去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6万元的外债。这天她和丈夫哭了整整一夜,最后对现实彻底失望的他们,决定以死相拚,与曹军同归于尽。 2002年3月26日早6点多,杨继兰与丈夫一起来到广州市天河体育场的红绿灯岗口,在这个曹军的必经路口等待着他的到来。7点多,曹军的车刚好过来。在等红灯的时候,杨继兰拄着双拐快步走到车前,挥起菜刀将中巴车的挡风玻璃砍碎,这时丈夫也挥起菜刀拉开车门冲上中巴车,曹军见事不妙,赶紧跳车逃跑……随即两人被警方关人拘留所。
“现场模拟实验”后重新报案:车轮致伤真相洗清三年奇冤
杨继兰的遭遇触动了白云区的几位公务员,他们先后主动向他门推荐广州市著名律师王旭阳。
当王旭阳查看杨继兰伤情的时候,他一下子怔住了:杨继兰的伤是在身体的凹陷的部位而非突出的部位,如果她真的从自己的车上跳下来,伤的地方应该是手肘或头部等突出的部位。他想了想说,“找一辆和曹军一模一样的车,我们再试一下,看一看当时究竟是什么情况!”
第二天,几个人一起找到了一辆扬子中巴车,由王选清重新演示案发时的情景。拦车、减速、加油、抓后视镜……当王选清学着曹军的样子向左打轮时,王旭阳律师惊讶地发现:本来车体内的车轮猛然突出车体,而这时车轮刚好对准
了杨继兰受伤致残的下身,车轮的位置与她受伤部位刚好恰如其分地吻合了!
王旭阳律师惊叹:“答案找到了!”这天,王律师还特意查找了电力医院的原始诊断记录。医生说:“难怪当时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撞伤的皮肤还有类似烧焦的痕迹,看来是轮胎磨擦所致!”广州市政法委、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领导也专门为这一新型的特殊案件做了研究。他们表示:“在案件的证据方面,不妨做些突破性的尝试。”
2003年8月12日,广州市政法委、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组织了一场40多人参加了最具规模的“现场模拟实验”。这天,他们调来了曹军的车,由公安人员模仿曹军驾驶,重新演示案发时的情景。拦车、减速、加油、抓后视镜……这天,在场的专家和法医们以无比挑剔的眼光见证了一场三年前一个弱女子无处申诉的冤案。
2003年9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个三年前审过的旧案。11月22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曹军有期徒刑5年,以伪证罪判处胡俊杰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判后,曹军以判重为由提出上诉。2004年7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看到犯罪者最终落入法网,杨继兰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照片:手拿二审胜诉判决书的王旭阳律师与杨继兰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