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以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和改制单位为重点
我省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力度
本报讯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切实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现失业保险全覆盖和应收尽收。以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和改制单位为重点。
通知规定,继续执行“扩面1人,奖励10元”的扩面奖励政策和“谁征缴,谁清欠,奖励谁”的征缴奖励政策,奖励资金由各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辖区内的事业单位排队摸底,逐户登记,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及时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切实履行征费职责,加大对事业单位征费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各市、县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中省单位失业保险费直接划人市级财政专户。各级地税部门不得设立“汇集户”、“过渡户”,已设立的应在9月底前撤消,短期内撤消有困难的,必须报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经批准设立的“汇集户”应按规定及时将基金划人财政专户。
通知还强调,各市、杨凌示范区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把失业人员各项待遇所需资金纳入预算,不得留缺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采取措施,简化发放手续,实现社会化发放,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得拖延,更不得把符合条件的人员拒之门外。 (朱碧波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