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不可亵渎公权
建军
以政府的名义是执政为民还是无所作为,甚或是扰民、坑民,这是对一级政府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直接检验和分明判断。然而,不容乐观的是,一些“以政府的名义”(也就是打着公权的幌子)干着违法、扰民、坑民、害民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强行廉价征用农民耕地;强行拆迁居民住房;强行粗暴征收税费;强制农民耕种作物;强行变更承包商(户)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等等,不一而足。也许有的人对媒体不断曝光的“以公权名义去违法”的事件,已经麻木。但我们不得不看到少数“以公权名义”背后的对公权的亵渎、对法律的践踏、对民意的藐视、对文明的阻碍、对社会进步的阻挠。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诚信政府、建设政企分开的服务政府,虽然首先政府职员必须“以公权的名义”干好自己该干的事,但是,也少不了全社会努力与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