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铜川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第七次联席会议,决定对全市市级农民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具体对象和标准为:
1.对市级农民劳模每月给予35元生活困难补助,每年由市财政拨付一次专项资金,由市总工会委托各区县总工会发放;
2.市级农民劳模去世后,再按标准计发一年补助,作为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
3.对未享受省级农民劳模生活补助的,按省上标准每人每月40元计发生活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解决,由市总工会委托各区县总工会每年发放一次。 (邵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