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4年11月02日
头版
01

应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知非·

日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证实:10月4-9日发生的青海省乌兰县鼠疫疫情已得到全面控制。

从发现首例病症,到官方公布疫情,间隔时间已超过20多天,很难称得上迅速和及时。更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的信息公开时机均选择在当地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之后,而非疫情发现之时。面对突发疫情,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加强防控,做好疫情的报告、监测与救治,并积极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无疑应该肯定;但在疫情信息披露上出现的“公开总在控制后”现象,显然有悖于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危机时需要确立的以人为本、公开果断的责任政府形象。

事实上,及时公开疫情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是消除恐慌、增强信心,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最有效手段。相反,信息不透明更容易给流言甚至谣言的传播留下足够的空间。而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疫情信息的透明化,有利于公众趋利避害,提高警觉,掌握鼠疫防治基础知识和技能,主动参与预防控制工作,真正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要求,从而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为防控和避免大面积流行打下基础。与之相反,等到疫情基本控制之后再公开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预防,发现症状及时报告的做法,难免给人一种“马后炮”的感觉。

“公开总在控制后”的做法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规范化制约,容易成为一些地方虚报、隐瞒疫情真相的一种借口。而这样一来,又可能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多大损害,对社会管理埋下多大隐患,恐怕很难想象。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