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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12月01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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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合作医疗惠及二十余万农民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截至今年9月底,三个试点县共有20.8万人得到了合作医疗的补助,享受补助1011.4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国家补助10元,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补助不得少于1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生病时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助。

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医疗费用支出不足150元,现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56.9万人,其中特困人口有45.8万人(含五保户8.5万人)。2003年6月,我省结合省情选择镇安、彬县、洛川三县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目前三县共有65.54万余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三县农业总人口的92.91%。截至今年9月底,三个试点县共有20.8万人享受了合作医疗基金补助,占“参保”人数的31.7%,享受补助1011.4万元,占基金总额的49.5%。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各市申报情况,省政府日前决定将神木、宜君、陇县、韩城、户县、勉县、旬阳、杨凌等8个县(市、区)确定为2005年新增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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