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4年12月08日
经济·生活
02

摘牌匾与打脸面

·沉穗子·

对于各个机关单位来说,单位的牌子就像人的脸面一样。办事的群众通过牌匾的指引才能找到自己该找的单位或者部门。对人来说,最爱顾及的莫过于脸面。那么,对单位而言,对牌子的珍惜和爱护也就等同于集体的脸面一样。

现在,个别群众的一些问题解决不了的话,无处出气,就在某些单位的牌匾上动开了手脚。11月6日凌晨,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的门匾被当地一名男子偷偷摘走,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得知,该男子扛着法院牌子去北京告状了。据了解,类似的“卸牌事件”已经是第二次发生在府谷县法院了。

据府谷县法院院长讲,摘牌人姓郭,他对法院的执行程序有看法,已经多次上门闹事。最近,府谷县法院专门请法律专家探讨该案,认为法院没有过错,他们也多次找当事人解释,但没料到牌子还是被摘走了。也可能该院长讲的是实情,摘牌的群众是不对的。但是,一个法院的牌匾先后两次被老百姓摘走了,又能千里迢迢地将其扛到北京去告状。法院就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必要的反思。看自己在办案中有无失误和错案?

老百姓摘了法院的牌匾,实质就等于打了执法部门的脸面。对于执法部门的公正执法是一个无情的拷问。即就是法院的办案没有错,也应该采取必要的形式向群众解释清楚;要是有错的话,就该总结经验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过错,及时予以纠正,还当事群众一个公道。中国有句俗话叫“事不过三”该法院的牌子已经被摘了两次,千万不敢有第三次被摘的可能。到那时,真的恐怕有理也说不清,有口也难辩白了。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