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不满拆迁补偿竟纵火伤人
我省一拆迁户被提起公诉
本报综合消息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市民张月平因不满拆迁补偿而纵火伤人,近日被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月18日下午4时,宝鸡市通达路桥工程公司三楼财务室传出”嘭”的一声巨响,室内顿时变成了一片火海,同时屋内的6人身上一齐着火,成为一个个火人,哭喊声、呼救声响成一片。120、110迅速赶来,伤者被及时送进医院,经抢救,6人均保住了性命,但造成3人重伤(经法医鉴定3人面部毁容,肢体功能部分丧失,属于四级伤残)、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事发之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迅速查明真相:原来这并不是意外事件,而是一起人为的恶性纵火案,实施纵火行为的正是也在现场被大火烧伤的张月平。
现年45岁的张月平系宝鸡市陈仓区渭河大桥引道拓宽工程的拆迁户,因拆迁过程中补偿问题与通达路桥公司发生纠纷。张月平多次找到该公司总经理张鹏儒索要房屋拆迁费遭到拒绝后,产生报复心理。2004年1月18日,张月平从家中提着装满汽油的5公升塑料桶来到通达路桥公司寻找张鹏儒经理报复,未见到张经理,张月平便提着汽油桶进入公司财务室,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不听劝阻,将汽油泼在地面上、办公桌上及自己身上,然后掏出随身的打火机点燃,制造了这一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