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有哪些特殊待遇
百事通先生:
您好,我是一名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单位职工。我现在失业了,我想问一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法律上有哪些特殊的具体待遇呢?
西安 王熙
王熙同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主要待遇有: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五、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