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也说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命令
·迟国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中加了这么一条: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好似中国人忽然之间都变成孙悟空了吗?目无上级、无法无天、大闹天空?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现在需要规范的不是“孙悟空”,而是“如来佛”。消除“官本位”思想还须一百年,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中国的历史有多长,“官本位”思想就有多长,中国自古推崇“天地君亲师”、“父父子子臣臣”,讲究的就是上下有序、皇帝最大,皇帝思想和行为无孔不入、无缝不渗、早已深入每个人的骨髓。父亲是家里的皇帝,领导是单位的皇帝,就连监狱的头铺都是皇帝!
“官本位”思想,到了建国以后,虽经历次整治,甚至不惜发动一场“文化大革命”,但仍很难根除,尤其是把部队建制推而广之后,“上级”有了绝对权威,真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连一个人的大脑都要管,还有什么不可以管的!如果说,过去只是加强了“上级”物质性权威;那么,部队建制又赋予了“上级”意识形态方面的权威,上级成了下级的神!
现在,不是对抗上级的问题,而是尊敬得过了头。一次我到县里采访,通讯组招待,组长让一位通讯员跟我喝酒,他马上高声应到:是!领导命令我执行,领导拥护我拥护,领导反对我反对。大家哄笑,他们告诉我,这话已经流传很长时间了。我相信这话之所以长时间流传,是因为有很深的现实基础。
面对现实,我们今天要反对的仍是“官本位”,要从技术层面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说:我们是不是还要沿用50年前的部队建制?“上级”有没有管人的意识形态的必要?“一把手”的权利如何分散?如何有效监控“一把手”的“签字权”?等等。至于“对抗上级命令”,过去不是问题,现在不是问题,不远的将来也不是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既是法律的浪费,也是对法律的大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