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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筹集三千万元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本报讯 入冬以来,宝鸡市各级政府把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共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目前,全市困难群众冬季生活安排基本达到衣食住无忧,可安全过冬。
春节前,2000套棉衣、2600床棉被已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市上还下拨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冬令期间受灾特困群众生活困难,帮助648户灾民修建住房1944间。同时,为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政府对全市10906名下岗职工实施了生活保障。对市医药玻璃厂等三户破产企业中生活困难的1036名职工,每人每月按140元或2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并对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市区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130元提高到140元,各县区低保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市残联还着力解决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金台、渭滨、太白、岐山等五个县区的250名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90%已迁新居。此外,市委、市政府多渠道筹集帮困资金,向劳动部门、市总工会拨付140万元,用于特困企业生活困难职工的救济、大病救助、子女上学学费补助等;向市民政局拨付150万元,用于停产和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的专项生活救助,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拨款30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和各级劳动模范的生活救助。与此同时,市上还取消了一些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不合理规定和乱收费项目,截至目前已经清还农民工工资4189万元。
(冯登科 云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