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翁婚姻说开去
张华
记得几年前有件事,人们把它当笑话谈:杨振宁与几位歌星同机自香港飞抵沈阳,机场上众多歌迷在恭候歌星,大家簇拥着围堵着,热闹非凡。这时杨振宁悄然而过,有认识的就说:“这是杨振宁。”一名歌迷茫然地问:“杨振宁?他是唱什么歌的?”
如恒河沙数的歌迷,也是当今社会的一道景观,他们谈起歌星及其所唱的歌曲,津津乐道,如数家珍,但其中不少人竟然对诺贝尔奖获得者毫无所知,真是可叹也夫!然而今非昔比,去年八十二岁的杨振宁娶了个二十八岁的妻子,一下子就弄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了媒体的焦点,众人口中的谈资。甚至一位朋友向我介绍广东外贸外语大学,临了还特地加了一句:“这就是翁帆所在的学校。”
第一次惊讶于夫妻之间年龄的悬殊,是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朝。当时南京出版的《中央日报》办了个周刊,每个星期免费赠送订阅者。大约在1947或1948年的一期周刊上,封三发了一组照片,称美国集锦;其中一幅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新郎和九十九岁的新娘在结婚仪式上接受牧师的祝福。新郎自然潇洒、落落大方;新娘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挽着新郎,目光炯炯,神情矍铄,充满自豪和幸福感。
后来逐渐发现,夫妻年龄悬殊的现象并不罕见,即以二十世纪中国名人而论,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孙中山与宋庆龄相差二十七岁;民国初年的国务总理熊希龄,到上世纪三十年代与毛彦文结婚,一个六十六岁,一个三十三岁,差一倍。黄炎培与他的续弦妻子姚维钧,也相差三十一岁,郭沫若比他最后一任妻子于立群,也大二十三四岁。马寅初的第二妻王仲贞也比马小二十二岁。以上所说是男大于女的,例证较多。五四运动以后新潮涌动,婚姻中女大于男的也屡屡出现。我的两位老师陆侃如和赵俪生,师母皆长于老师,但相差无几。五四女作家黄庐隐,第二任丈夫李惟果比她小七八岁,丁玲到陕甘宁边区后再婚,丈夫比她小十几岁。
其实,婚姻是个人的私事,他人本不必置喙。但中国人好奇心特别旺盛,对他人的婚姻特别是自以为异样的婚姻,有浓厚的兴趣。婚姻之事,扑朔迷离难言之矣!每一个婚姻就是一个世界,当事人自己尚且搞不清楚,何况他人,所以古人云:“清官难断家务事”,实是不刊之论。但有的人却偏要逞能,对别人婚姻评头论足,妄加褒贬,如认为跟年龄大的人结婚,是看上了金钱、权势和名望,趋炎附势,而没有真正的爱情。
这些人认为婚姻只在基于真正的爱情,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这话自然也是有道理的。但爱情的发生虽然有许多难以索解之处,也不能神秘到是完全无条件的。上世纪二十年代北大教授张兢生就在报纸上发起过一次关于爱情定则的讨论,爱情是有定则的,也是有条件的。毋庸讳言,它不仅受到个人面貌、体态、气质、个性、文化的影响;也受到家庭、权势、金钱、名望的影响。后面这四个因素虽被单纯浪漫的人或故作清高的人斥之为庸俗,却实实在在是相当一部分人谈恋爱时必然考虑的因素。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金钱买不到爱情,诚然诚然。但在其它条件相等情况下,有钱者比无钱者得到爱情的机会多总也是事实。
我还可以举一个反证。国际喜剧大师卓别林,一生有过四次婚姻,前三次夫妻年龄并不悬珠,但最后都失败了。第四次结婚时,卓别林四十七岁,新娘才十七岁,她是卓别林学生的女儿,为此学生与卓别林断绝了关系。在婚姻仪式上,记者问新娘:这次婚姻最多能维持几年,她说能一直维持到老,记者又问她为什么有这信心,前三次婚姻都并不长。新娘说只有我认识到卓别林的艺术对人类的价值,我愿将青春和爱情奉献给他,使他天才充分发挥。她一直陪伴着卓别林到他在瑞士日内瓦去世。
我们国家经历过宋明理学熏陶的封建社会,又经历过搞运动的社会,人们对他人的私生活、私德要求过于苛刻,不合情理。我们现在提倡以人为本,人性化,提倡和谐。我们对艾滋病患者(即便是由性乱造成的)表示关心和友爱,对同性恋者表示理解和认可,那么何必对一对年龄悬珠的夫妻给予过多的道德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