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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3月07日
企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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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邮政局启动车改“引擎”

本报讯 酝酿了半年多时间的《陕西省邮政局西安地区非生产用车改革办法》已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当日起,西安地区邮政单位除特殊岗位保留规定数量的公务用车外,机关一般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将不再使用公车,而是开始享受每月一定的费用补贴来自行解决交通问题。与此同时,还将给生产人员每月增加50元的通勤费。

该办法规定,此次车改坚持“车改后车辆运行总成本,不超过现行车辆配置模式耗费总成本”原则,车改范围为省局机关、西安市邮政局、西安邮区中心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以上单位除了特殊岗位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外,对其余车辆全部公开处置,对于西安地区以内的一般员工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费用补贴,西安地区以外一般公务用车按照相关差旅标准规定执行。根据办法,一般公务用车补贴费用通过有效票据据实报销,包干使用,年度不得结转使用。参加车改的人员报销票据不足补贴标准的部分可以按揭购车月供报账。

省邮政局计财处处长王明君告诉记者,该办法的实施,一是在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同时,可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二是通过车改使职工的交通条件得以改善。三是可以提高车辆使用的透明、公开度,从而更好地杜绝公车私用等不良现象。

本报记者 刘公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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