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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3月25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周末文萃 “26人养1名官员”的困局 电脑时代 “灰领”薪资胜“白领” 老人再婚先做财产公证 四分之一初中生遭父母体罚 广告 阎和平:流血又流泪的见义勇为者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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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周末文萃
04

为人生的第二春求个安心

老人再婚先做财产公证

说到婚前财产公证,人们会自然想到那是新婚的年轻人的事,殊不知,如今,再婚的老年人也赶了一把时髦,挤进公证的行列。据南京市公证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每月大概有2——3对再婚老人来做婚前财产公证。家住南京秦淮区军师巷的许大爷丧偶多年,儿女忙着工作,没时间照顾他,家里常常是冷锅冷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想到了找个老伴。通过亲戚的介绍,许大爷认识了来自郊县的李奶奶。李奶奶人开朗,做事勤快,心眼儿好。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决定领结婚证。

许大爷的儿女挺开通,很支持老人。不过,在老父亲领证前,他们特地提醒老人:最好到公证处把个人财产做个公证,省得以后有什么麻烦。这主意让许大爷有些不解,住的这套房子已经过户给儿子,存折上的钱也不多,自己根本没什么值钱的财产,跑去公证不值啊。许大爷还怕李奶奶对自己产生误会,伤了两人的感情。于是,他找李奶奶商量了一下,没想到李奶奶一下子就同意了,她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证一下省得儿女们为咱俩担心。就这样,两位老人一同去了公证处,坦然地为个人财产做了个公证。拿着一纸证书,李奶奶笑着说:“现在好了,咱们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过日子!”

南京市公证处的刘主任向记者介绍说,虽然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但还是有不少再婚老人到公证处来办理财产公证。这样做的好处是确立了个人财产的合法性,万一以后有什么财产纠纷,公证在法庭上就具有证据效力,不需要再另外取证了。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是维护再婚老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再婚老人不管经济状况如何,只要有需要不妨就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为人生的第二个春天求个安心。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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