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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3月30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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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新规

在校结婚需退学被删除

据央视消息 教育部昨天公布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它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往的学生规定多是生活准则,新《规定》突出了德育为先,增写了鼓励学生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

新《规定》新增了“学生权利和义务”一章。明确要求学生在退学处理或违纪处分方面具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有明确程序予以保证,并取消了处分种类中的“勒令退学”。

《规定》还要求,学校调整学生专业必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将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明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新《规定》依法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取消了国家对学校考试、补考、成绩评定方式以及留降级、重修、退学的不及格课程门数、在校最长学习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并将这些问题的决定权下放给高校。

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表示,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但并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学生结婚。她还特别强调,希望广大学生以学习为重,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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