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2005年4月1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陕发〔2003〕16号)精神,现就依靠职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对稳定职工队伍,加快推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职工是国有资产的创造者,是国企改革的主体。全心全意地相信和依靠职工,保护和调动他们参与企业改制的积极性,是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推进国企改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要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改制过程的始终。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考虑职工和社会的承受力。要把改制政策原原本本交给职工,改制的全过程要向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改制成为职工群众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改制企业要强化改制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工领导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按照“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