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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5月25日
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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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高考听力统一应急措施

本报综合消息 虽然2005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不再做统一要求,但为确保外语考试顺利进行,教育部敲定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在内的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以往听力考试考生遇到偶发事件,各地考点的处理办法不同,此次教育部也出台了统一的应对措施。

考试时间敲定

教育部规定,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不得将其移至该科目考试后半段时间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8日14:30考生入场,15:00听力考试开始,16:0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听力考试配备技术人员

听力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有熟悉听力播放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要配备相应语种的教师。播放室必须有人监听,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播音声源附近不能有任何噪音干扰和电磁干扰。

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A.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B.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C.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设备。其他参照A、B条处理。

D.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B、C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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