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贵·
最近在报刊上看到几篇议论贪官与昏官关系的文章,或曰昏官比贪官更害民,或曰贪官比昏官更可耻等等,而我则认为,贪官必昏,昏官也没有不贪的,两者从本质上说其实是一回事。
贪官必昏,反过来说,昏官也免不了要贪。所以,倘若看到某些官员用人之昏,工程发包之昏,发放贷款之昏,只要顺藤摸瓜一查,他肯定有贪赃受贿之嫌,这也是一条屡试不爽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