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粮贸公司破产坑害了谁
镇安县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粮贸公司)的几十名职工给报社来信,反映该公司领导、破产组、法院等,在破产中利用资产评估漏评、低评资产,低价出售、弄虚作假,加大亏损,逃避银行债务,侵害国家和职工利益。日前,记者就该公司职工反映的问题,采访了破产组负责人、镇安法院、县上有关领导及职工代表。
据了解,粮贸公司原先是一个集商贸、面粉加工、汽车运输、餐饮住宿、粮油公司等为一体的经营性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一直不景气,企业连年亏损,其中欠银行300多万元。2002年,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当年12月16日,镇安县法院裁定宣告该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在采访时,粮贸公司一位职工代表告诉记者,2002年新一届领导上任后,将公司的负债总额虚增了200多万元,并将上任董事长离任审计亏损的60万元虚增至219万元。在破产过程中,商洛正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制作虚假报告,将109平方米砖混结构库房评估为264元,每平方米仅2.42元;职工宿舍179.36平方米,评估为124元,每平方米0.69元;1985年建成的职工住宅楼,420平方米评估为2.1万元,每平方米50元。更荒唐离奇的是,一辆正在运营的130汽车被评估为125元;价值8659元的锅炉仅评估346元。该锅炉重1.5吨,就是当废铁也得卖上千元。还有许多好端端的设备仪器被评估为报废,三处房产及部分设备漏评。这样的评估报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大部分职工的利益被侵害。而法院竟以(2004)镇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法院还将企业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低价转让。原来的国有企业就这样变为原董事长等人的私有财产。公司原有的三块土地,一块将改建为广场,一块由县纪检委低价购买,另一块由原董事长等人进行房地产开发。
为此,记者采访破产组负责人武镇,他说,破产全部是按程序进行的,整个操作过程经过法院和主管局同意,重大问题也向政府汇报,破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吞职工利益。破产经过职工大会,全公司53名职工,38人签字同意破产,后经董事会研究报法院。按工龄每年给职工安置费800元,是根据县上的实际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正衡会计事务所是法院委托的,现在看来评估报告确实有问题,评估应以清查实物为准,而事务所却以会计帐面评估,有些财产评估价过低,还有三处房产漏评。企业破产后,破产组多次征求职工意见,大部分职工同意企业重组,不赞成向社会出售。要求重组的职工却又迟迟不交钱,所以最后只好将企业转让给原董事长等职工。
针对镇安县法院在粮贸公司破产中所作的两份民事裁定书,记者采访了该院主管此项工作的马副院长。他认为破产程序不存在问题,只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就是合法的。至于评估的内容和结果如何,法院不好说。职工对评估报告提出质疑后,评估事务所对漏评部分已经补评,事务所认为评估没有问题。企业破产后,县上领导让破产的企业继续存在,由职工重组,因为其他职工没有交钱,后来转让给原董事长等人。由于当时法院没有弄清企业破产后国有土地应该剥离,国有划拨土地无权处置,所以法院裁定转让土地是不对的。破产组已将意见报至政府,目前政府还在进行研究。
镇安县政府一位主管副县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县委、县政府对职工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曾多次召开协调会;同时由审计、监察、土地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协助破产组工作。至于破产中是否存在问题,应由破产组负责作出解释,职工反映的问题最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面对漏洞百出的评估报告和法院的破产裁定,职工们要求重新核实资产,查处破产中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行为。
□陕西日报记者 张哲
本报记者 郁文
实习生 王雨桐
昔日的国企厂地,现已成为原董事长的房地产项目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