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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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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车辆通行费初定

本报讯 近日,应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申请,西安市物价局对开征贷款建设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举行了听证会。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初定的征收范围以一环、二环、三环、高架快速干道以及其他以贷款投资为主的城市道路和桥梁为收费范围。征收对象:本市在籍车辆(除国家、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免缴费车辆)及进入本市的外埠车辆(除国家规定的免缴费车辆),均应缴纳贷款建设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

此次,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标准有两种:

10年收费还贷期:1.年票制:本市在籍车辆实行年票制,依据车辆种类分:一类车1900元/车·年;二类车:3000元/车·年;三类车:3800元/车·年。2.次票制:进入本市的外埠车辆要采取次票制: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车:20元/车·次;三类车:30元/车·次。

15年收费还贷期:1.年票制:本市在籍车辆实行年票制,依据车辆种类分:一类车:960元/车·年;二类车:1560元/车·年;三类车:1920元/车·年。2.次票制:进入本市的外埠车辆采取次票制: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车:20元/车·次;三类车:30元/车·次。

本报记者 章琦 实习生 马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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