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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1月2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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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司机眼睛亮盗窃团伙落法网

本报讯 被告人周兴德、代春林等因犯盗窃罪,近日被法院判处十四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2005年3月30日23时许,被告人周兴德纠集当地的青年代春林、蒲云勤、杨光才、李德宝、王义成、蒲元成预谋掀盗铁路运输货物,随后由被告人王义成、蒲元成分头各乘一辆客货两用车跟着同伙所扒乘的货物列车,伺机得手后转移赃物;其余人从广元车站扒上24014次货物列车,在列车运行途中,打开列车上装载的货物集装箱箱门,在列车即将抵达阳平关东站时,掀下内装的珍品云烟39箱(每箱25条),价值人民币224250元。

犯罪分子掀下香烟后,西安铁路局宝鸡机务段火车司机李某某、滑某某于3月31日凌晨1时许,牵引21021次货物列车从阳平关东站四道信号机通过后,发现运行右侧股道里散落有大量烟箱,立即果断、迅速地使用机车电台通知了阳平关东站。闻讯后车站职工与联防队员迅速采取行动,使犯罪分子惊慌失措,仓皇携带价值人民币57500元的10箱云烟装上汽车逃逸,从而将价值人民币166750元的货物遗弃在作案现场,为铁路警方破获“3.31”特大货盗案件,赢得了时间,为人民铁路挽回了重大的损失。破案后铁路司法机关扣押罪犯作案手机5部,追回香烟销赃款7372元。 (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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