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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2月09日
北国周末-读书·旅游
03

读书刊封面杂记

·谭贤邦·

买了些书刊,从书刊的封面上又生发出许多杂感。挥笔记之,命曰:“读书刊封面杂记”。

也许有人会说,书刊封面应为看,不为读因封面上除画面外,一般为书刊、作者、出版(杂志)社名。此说虽对,但已是老黄历了。如今不少书刊不仅封面“讲究”,而且文字也多了;而且语言也够“精彩”的。所以应读,不可为看,如一法制选刊的封面上登着赫然几行大字:“儿子奸母亲被兄活埋,学生奸老师人性丧失。荒唐!荒唐!!荒唐!!!”岂不令一些人趋之若鹜?再如,一文学期刊的封面上,悬峭的山崖下,“美女”仰卧,蚕豆大的鲜红美术字赫然入目:“美女峰下,躺卧着一具怀了身孕的裸体女尸。是自杀?是仇杀?是情杀?是奸杀?”下面还有绿豆般大的近百字“亚黄”文字。你能说不颇具“吸引力”?笔者年轻时读过不少“闲书”。手中的书刊自然引起了一番胡思乱想。假若在《红楼梦》的封面上加印“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见凤姐贾瑞起淫心,在《西游记》的封面上写上印上“神妖本是一家,不过有合有分”,岂不是给书平添了几分“魅力”?倘若在《菜根谭》的左右加上“为人处世,人生哲理”;在《水浒传》的书名再来个“孙二娘和她的一百多个异性朋友”,想来将更令人注目,购之欲速,结果会怎样?

尽管有人说:“看报看标题,看书(刊)看封皮”,书刊的封面确实至关重要。但再重要总还是要以内容取胜吧?如果内容一般,甚至粗制滥造,却在封面上大做文章,文明何在?倘若在书刊的封面中央带“荤货”、“黄货”,那就更在清扫之列了。

有感于斯,戏为打油诗:内容乱糟糟,封面做文章。劝君莫购买,小心上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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