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近日公布,2006年新增11所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它们分别是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截至目前,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已有53所。在新增加的11所高校中,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江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已于近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