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
本报讯 春节“黄金周”期间市场上的酒类产品卖得红红火火。不过,记者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禁酒令标识”在多数酒类销售场所并未张贴。
由国家商务部审议通过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中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场上众多酒类商家并不知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也没有在经营场所张贴禁酒令标识。一位烟酒专卖店的老板对记者说:“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些条款并不了解。不知道要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再说,现在让小孩子代买烟酒的多了,我们总不能拒绝顾客吧。”这位老板表示,这个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太好实施。在各大商场酒类专柜记者也未见有任何明示的标识。
一位经营酒类产品的业内人士张先生告诉记者,要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需要制定一个实施细则,而且《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本身也设立了一个过渡期,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留出了时间。 本报记者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