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6年02月22日
经济新闻
02

地方大学生入伍待遇有新规

据新华社电 解放军四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其中对地方大学生干部的福利待遇作出了统一规定。

《意见》规定,地方大学生干部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地方大学生干部在普通高校的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地方大学生干部首次确定的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军衔文职级,从入伍之日起算。

对德才特别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大学生,可越一级晋升职务。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军队工作的,支持他们继续深造;对入伍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