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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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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喜欢吃剩饭?

·纪卓瑶·

据报道,连续两天,海淀黄庄中建二局新中关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饭时,连续3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包工头竟说,这是为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欢吃”。

常言道,要得公道,打个颠倒。笔者想问一问这位包工头:假如农民工让你吃他的剩饭,你喜欢不喜欢?假如回答是否定的,你咋能信口就说农民工“喜欢吃剩饭”?

或许工地食堂这么做,确是出于一片“好心”,没有什么恶意。农民工工资微薄,收入低廉,求的是填饱肚皮,没谁奢望吃鸡鸭鱼肉。包工头“慈悲为怀”,让食堂把自己吃剩的好饭好菜施舍给农民工。在他看来,农民工应该对他表示感激才对。不知农民工吃这饭时的感受如何,身为局外人的笔者,倒是从这“好心”里边觉出一种“被下眼看”的痛楚。农民工是没钱,不假;吃的是比别人差一些,也不假。但是,别人也不能拿他们当“垃圾桶”,他们同样需要别人尊重自己的人格。

另外,无论从饮食健康还是饮食安全方面讲,集体食堂这样处理他人吃剩的食物,都不符合卫生标准。国家《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让农民工吃他人吃剩的食物,会不会引发传染性疾病,会不会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这也不能不让人深感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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