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网络治理需“法”“德”并举
·毕诗成·
4月9日,千龙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十四家网站,联合向全国互联网界发出文明办网倡议书,表示欢迎社会监督,开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全天候举报制度,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让社会信任,让家长放心,让广大网民文明上网,表明了我国主流网站抵御各种不健康网络信息的信心。
倡议书再一次将网络治理的话题纳入人们的视野。自网络兴起以来,所引发的争议越来越多,大家逐步形成一个共识:网络自由不能不受限制,毫不负责、随心所欲地行为,蔓延下去将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安全运转。于是,自律呀,讲网德呀,要尊重网络伦理呀等等呼声越来越高,本次倡议书便是一个网络集体的高调回应。但不管怎么说,以伦理道德作为网络时代的自由底线,只能解决为遵守者搭建一个向上追求的梯子,防君子却防不了小人,对于网络治理最终还是需要“法”“德”并举。
中国的网络治理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外部舆论环境差。有一些西方媒体由于固有偏见,对于中国的网络传播表现出过于敏感,动辄上纲上线到“言论自由”的高度。第二个特殊性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建设起步比较晚,很多问题在现实法律中本身就不够健全,将这些问题放到网络的空间里面,更加特殊。比如名誉侵权、诽谤等,法律界定在现实中就不是特别清楚,也缺乏足够案例可供借鉴,再加上网络传播,问题更加复杂。
正因如此特殊性,对于网络治理需要“德”“法”并举,以法搭网保底,以德搭梯争优。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经引用肖伯纳的一句名言:自由意味着责任。网民在享有自由传播权利的同时,必须彰显责任意识。而在法律层面,将现有法律徐徐引入网络传播的领域,“巧借外力”,与德结合,才能构筑一道网络传播的良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