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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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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之言 令人心酸

·田嘉力·

2002年,从未走出过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的潘凤林,来到广东顺德一家玻璃厂找到了工作。4年打工下来,她被确诊为矽肺二期,同时有严重的肺结核、气胸等并发症。村里一起在玻璃厂打工的4位老乡,经检查也全部患病。他们“不知还能不能活5年。”潘凤林沉痛地说:“早知得这病,多少钱也不来打工!”

这话听得我们心酸。当年,潘凤林就是看到村里的年轻人外出打工都衣着光鲜地回来,因而才动了心思外出打工的。善良而又无知的她,哪里知道世道的险恶,哪里知道人心的险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从事高危工种的人,应该受到岗前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该得到必要的防护措施,应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这些,潘凤林和她的工友们一概不知道,没有人告诉过她们。

患病民工的生命危在旦夕,控诉、谴责,都成了马后炮。所有的人是生而平等的,可是有些企业往往把最危险、最繁重的工种留给了农民工。而且不做任何提醒,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更谈不上对打工者进行职业病知识的培训了。这些老板真是黑透了心。可是,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他们又在做什么呢?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他们应该负何种责任应该受到何种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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