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私企老板损人未必利己
近年来,一些私企老板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屡有发生,从表面上看这些老板自以为聪明,而实际上并未见得就占了便宜。
私企老板这种获取利润的作法往往会带来以下种种后果: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增多,官司不断。一些企业因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不付药费、超时工作不付报酬、无故除名职工等作法,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西安某皮革公司一次无故除名职工30多名,职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陆续胜诉,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职工们深有感触地说:劳动争议纠纷官司打了这么长时间,忙了法院,富了律师(收代理费),苦了老百姓(职工丢了工作无收入,还要花钱长时间打官司),企业输了官司又赔钱(给职工补缴“三金”,付生活费、仲裁费、诉讼费),还失去了人心,影响了生产。
工伤事故多、索赔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可是一些私企只顾追求利润,不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不进行安全培训,劳动保护措施又不到位,引起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者看病,企业因不付医药费、不认定工伤、不给赔偿而发生纠纷。职工维权胜诉,企业不得不付出一定数目的金钱。
企业凝聚力降低,竞争力受到影响。企业的发展与劳动者的辛勤劳动紧密相连,可是,一些私企老板缺乏诚信,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职工的“饭碗”中捞钱,损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导致职工不关心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某电讯公司职工高季说:公司收他们每人押金500元,约定月基本工资500~700元,可是公司连续两个月未发工资,连吃饭钱都没有,他们哪里还有工作积极性,公司若再不付工资,他们打算要求公司退押金,然后集体辞职不干了,看公司怎么办?
针对上述情况,那些“血汗工厂”的老板们应该明白,企业发展要依靠广大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获得高额利润。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获得利润的作法,不但从道德上衡量是可耻的,就是从经济利益上考虑也是不可取的。
■于文 实习生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