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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7月18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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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来个强制保薪

·千河·

近几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讨要无果的事情屡屡发生,本想着法律系统介入后会“起死回生”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据报道,前几日,沈阳一年轻女子为了讨回多次讨要无果的8000多元工资,当众把衣服脱得仅剩下了内裤,引发了一场“脱衣讨薪”事件。

众所周知,我国早已有了《劳动法》。而《劳动法》白纸黑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全额发放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否则用人单位要交付25%的滞纳金;劳动监督部门还可处予1-5倍的罚款。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也已是众人皆知的,但为啥那些不良经营者,竟敢把法律当儿戏,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目张胆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监管部门与法律制裁没有及时跟进,在如何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上出现了很大的空当,进而又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讨要之路变得越来越艰难,在无奈之下,有的人不得不采取“前无古人”的举动,以企讨回血汗钱。

我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既然已成社会新的热点和难点、何不也来个强制保薪呢?用法律形式明确:凡聘用农民工的厂商,公司和单位,每季度或半年,要向开户银行,按用工人数的多少转存足额工资发放保证金。如在每季度和年底未有人投诉或讨薪,其保证金可循环流转下季或下年度,否则就由银行代发被拖欠的工资。这样做,不但有利于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且也会少有或没有“讨薪闹剧”、“讨薪悲剧”和“讨薪丑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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