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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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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追债仍属非法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一则《追债公司近日解禁首批职业讨债人将持证上岗》的消息引起众人关注。对此,工商部门明确表示,目前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所以,无论此类从业人员经过何种培训,一旦从事催债业务就属“黑户”。

从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明确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后,又多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北京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对讨债公司的封杀令仍未开禁,北京不会给予这类企业注册办理执照,从事个体业务的“职业讨债人”也是处于无照经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讨债人还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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