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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积极为劳模办实事
本报讯 “我们建议,提高县级离退休劳模和农民劳模待遇,使县级劳动模范自离退休之日起可享受月荣誉津贴30元。”在11月14日召开的勉县总工会与县人民政府第八次联席会议上,县总工会主席侯忠福以制定县级劳模评选制度、提高部分县级劳模待遇的议题得到通过。
目前,勉县共有各级各类劳动模范261人。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强劳模工作,开展劳模状况调查,健全劳模档案,落实了县级以上各级劳模的待遇。同时,在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县总工会提出了制定县级劳模评选制度、提高部分县级劳模待遇的建议,并以这两个建议为议题,与县政府召开了第八次联席会议。会议决定从2006年起,建立县级劳模评选表彰制度,每五年评选县级劳模20名左右,并通过召开劳模大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颁发县级劳模荣誉证、奖章及奖金;设立县级劳模荣誉津贴,县级劳模退休后每月可享受荣誉津贴30元,县级农民劳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每年一次性发给补助金300元。
(张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