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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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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缴维修金停办房产证

本报讯 针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维修资金缴存不规范的现象,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从近日起将执行新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程序,并规定开发商未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手续前,暂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据了解,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从2006年初就已开始进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归集,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设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要求新开发项目直接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入专用账户。

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由开发商代收而未缴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尽快到指定银行缴纳。对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有疑问的消费者,可以到指定银行查询缴纳情况,并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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