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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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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我省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

本报讯 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12月1日起,我省将开通国家高速公路省际互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据了解,自12月1日起,省交通厅将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青银高速、京昆高速,包茂高速、连霍高速陕西境内所有收费站纳入全省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与周边省(区)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互通,310国道陕甘界,108、210国道陕川界的有关收费站纳入绿色通道范围。

按照规定,上述公路收费站对整车装载、合法运输绿色通道规定范围内鲜活农产品的所有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经收费站检验确认后免收通行费。同时,在我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和我省果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上的收费站,对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分省内外)同等享受通行费免费政策。

本报记者 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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