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地方法规给性骚扰下定义
“性骚扰”即指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者性要求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骚扰女性的行为。昨日,提请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将“性骚扰”的涵义写进了地方法规。
吹口哨抛媚眼也可能属性骚扰
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对于这一涵义的理解,有委员表示,男性对妇女拥抱、接吻、抚摸身体,讲述看过的色情电影情节,有陌生男人吹口哨、抛媚眼、长时间盯着女性身体第二性征部位看,用手机发黄段子等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愿,都属于性骚扰。
不得要求女职工提前退休退养
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政策时,自行制定政策,有的规定女职工42岁退养,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劳动权益,对此草案修改稿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要求女职工提前退休、退养,否则将受查处。
农村免费住院分娩逐步实施
草案修改稿详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孕产妇的生育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按规定标准予以报销。逐步在农村实行免费住院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