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减免百万元 惠及千余人
扶贫病床真正成为“惠民工程”
本报讯 省直七家医疗机构开设扶贫病床11个月来,共为1800多名贫困患者减免医疗费用115.07万元,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很好的反响。
2005年12月1日,省卫生厅率先在直属的七家医疗机构按病床数的10%设立扶贫病床,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未享受医保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群和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四类住院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使用基本药品,各项检查治疗收费标准下调20%,提倡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从去年12月到今年10月底,七家医疗机构共设立274张扶贫病床,对1852名贫困住院患者减免医疗费用115.07万元,人均减免621.33元。
据了解,为了使扶贫病人得到最大的实惠,各医院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使用价格低廉、安全有效的药品,严格控制药品比,使用进口或超过规定价格的药品必须经科室主任和患者签字同意。省妇幼保健院对扶贫病床提出了“四个不降”:医疗设备档次不降,医疗服务标准不降,医疗质量不降,医技水平不降,规定孕妇正常产药品费用控制为10元/例,在该院扶贫病床分娩花费最低的一例费用仅为500多元。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