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7年02月13日
头版
01

治理拖欠需出重拳

·雷钟哲·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前不久通过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定于今年3月6日起施行。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将按照不超过建筑工程造价2%的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否则,不给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若发生拖欠,劳动部门可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河南省公布1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单位名单、并对3家恶意拖欠的企业做出逐出业界的决定之后,西安市又对解决农民工工资出了这一重拳。重拳之下,本已山重水复的欠薪难题又现柳暗花明,增大了人们的心理预期。且不说最终效果如何,单就这种直面矛盾、果断决策的精神,就值得大加赞扬。

一直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至政府总理,下到地方官员,无不采取多种措施试图解决,几年下来,旧欠未清,新欠又来,总是难以根治,以致成为社会顽疾,影响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

西安市实行的《保障办法》明显有以下利好:一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尚方宝剑,使不具备资质条件和经济实力的企业,压根没有登台亮相的机会,这就从源头堵住了拖欠;二是建设单位已经预交了工程造价2%的工资保障金,犹如办理了意外保险,即便发生资金链绷紧问题,农民工工资也有保障;三是《办法》明确规定,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并向劳动保障部门预先备案,无疑会使农民工权益保障更加有效,不再是暗箱操作、维权无门。

放大 缩小 默认